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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遴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顧問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4-12-11 14:49

  福建省創新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福建投資集團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國有優勢與市場機制有機結合,累計管理私募基金40餘支,基金總規模近300億元。現根據公司經營需要,按照福建投資集團《法律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向社會公開遴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顧問效勞律師事務所,詳細方案如下:

  一、 選聘條件

  (一) 效勞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依法設立并具有相關執業資格,上年度經司法行政機關考核合格;

  2. 若近兩年有爲福建投資集團系統各單位供應過法律效勞的,則所供應的法律效勞無重大失誤且獲得良好及以上彙總評價;

  3. 具有與業務需求相适應的規模、能力和良好聲譽;

  4. 效勞人員具備較高的執業能力、良好的職業操守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5. 在福州市注冊登記,并在福州市區有固定辦公場所;

  6. 供應本項顧問效勞,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或工業規範規定的利益沖突;

  7. 機構及顧問律師近3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爲受到司法行政機關或工業協會的處罰;

  8. 機構及顧問律師近5年沒有發生違反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及執業紀律的行爲;

  9. 遵守《福建省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律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規定。

  (二) 效勞機構和團隊應符合以下資格和要求:

  1. 效勞機構已設立并連續正常執業5年以上,有執業律師30名以上;

  2. 供應顧問效勞的團隊由3名到5名執業律師組成,執業經驗均不低于3年,年度考核均爲稱職,且其中至少1名執業律師具有5年以上法律糾紛案件處理經驗,1名執業律師具有5年以上爲私募基金管理人供應顧問效勞經驗;

  3. 一家機構僅接受第一份申報,其餘申報無效;

  4. 如申報單位中選,在申報文件中确定的律師團隊成員一般不得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必須提交書面材料(包括變更人員資格、業績、榮譽、能力不得低于原人員等信息),征得委托人同意才能更換。未經委托人同意而更換人員,公司有權終止委托合同,并要求退回剩餘期限的對應費用。

  二、 效勞内容

  (一)必須供應的基本效勞内容,包括:

  1. 日常法律、合規咨詢效勞

  2. 合同法律審核效勞

  3. 規章制度法律合規審核效勞

  4. 出具法律意見書

  5. 代理加工、發送律師函

  6. 參與磋商談判和工作會議,供應法律意見和建議

  7. 訴訟、仲裁、執行的前期咨詢,簡單案件的代理

  8. 每年至少供應1次員工現場法律合規培訓(培訓内容由公司選定)

  9. 效勞期滿後,供應年度法律效勞項目清單及相關檔案資料

  (二)可以供應的增值效勞内容,包括在報價效勞範圍内,供參考:

  1. 法律合規診斷,供應法律風險、合規風險建議

  2. 供應工業政策信息、工業法律法規速遞

  3. 供應公司制度、合同模闆文本等法律合規資料

  4. 對意向合作方開展基礎資信調查

  5. 法務合規專家或人才資源推選

  6. 投資項目資源推選

  7. 基金LP資源推選

  8. 投融資合作夥伴資源推選

  (三)可以供應的專項顧問效勞,不包括在報價效勞範圍内,供應優惠專項顧問效勞價錢,供參考。專項顧問效勞,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請。

  1. 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代理

  2. 投融資盡職調查和方案策劃

  3. 産業并購、重組、改制

  4. 産業破産重整、清算

  5. 重大資産處置

  三、 效勞費用

  效勞報價須在3萬元至8萬元區間内(含本數),超出區間的報價和申報無效。

  四、 效勞期限、方式

  (一) 效勞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供應效勞品質良好的,經考核和内部決策,可以優先續聘。

  (二) 效勞方式

  根據法律事務的性質,本着高效優質的原則,顧問律師可采取出具書面意見、現場辦理、話機交流或電子郵件傳輸文件等方式供應法律效勞。

  五、 選聘程序

  本次遴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 發布遴選公示;

  (二) 意向機構在申報期限内提交申報材料;

  (三) 公司根據申報材料進行彙總評審和評分,選定中選機構;

  (四) 如無特殊情況,公司将在申報期滿後7日内将遴選結果書面告知中選律師事務所,未收到書面通告即未中選;

  (五) 2024年12月31日前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六、 報名方式

  (一) 申報資料

  1. 常年法律顧問申報表(本表一式三份,其他資料一份)

  2. 團隊執業律師花名冊

  3. 顧問律師履曆,至少包含基本信息、工作經曆和執業經驗

  4. 證明資料(詳見申報表内材料清單,至少包括機構執業資格證書、顧問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等)

  以上資料按順序裝訂,并加蓋騎縫章。

  (二) 申報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7點前。

  (三) 報送地點

  請在申報期限(以送達時點爲準)内,将申報材料郵寄(中國郵政EMS或順豐)或直接送達至以下位置:

  位置: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89号B區10号樓C座

  話機:15859013231

  聯絡人:黃麗娟

  七、 評價内容

  公司将按照以下評價内容對每一家機構進行評分,按照評分從高到低排序,第一名作爲候選中選機構。詳細如下:

  1.總分100分,對不同部分内容打分,各部分分值确定後計算總分,以總分爲該機構最終得分;

  2.詳細評價内容包括效勞價錢、團隊及經驗、機構信譽、效勞内容、國企效勞等五大方面;其中,報價越接近各機構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報價得分越高,團隊及經驗重點關注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效勞經驗、資本市場業務經驗、商事法律糾紛案件處理經驗和案件執行經驗等。

  3.申報機構出現違規或資料虛假情況的,取消申報和中選資格,還可能被列入福建投資集團系統誠信黑名單;最終彙總評分相同的情況下,公司上年度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優先。

  八、 附件

  本次遴選供應以下文件模闆,原則上不得修改相關模闆格式。

  (一)常年法律顧問申報表

  (二)團隊執業律師花名冊

   申報機構供應的申報資料僅用于本次申報,不作他用,且不予退回,由本公司按規定存檔或銷毀。

   

  福建省創新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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